多家药企联名反对粤药品招标“最低价中标”新政来源:医药观察家网网址:http://www.51emo.com/Read.Asp?PPNewsID=16182
上月17日,继年初药品招标传出拟采用药交所模式后,广东省卫生厅和广东省医药采购中心在网上发布《关于征求广东省药品交易相关规则(征求意见稿)修订意见的通知》,正式就广东药交所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此征求意见稿一经发布,反响巨大。对于医药企业最直接的影响,莫过于众多上市公司近期股价的纷纷下挫。 而在一场由E药经理人杂志社主办,中国非处方药物协会、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中国中药协会、中国医药工业科研开发促进会、中国现代医药物流工作委员会等行业协会以及部分医药界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的关于此事的座谈会上,来自全国的几十家医药企业对广东药品招标新政征求意见稿“意见很大”,对于其“基本药物最低价中标”的招标政策大都语气婉转地明确表达了反对意见。 此前,上述五家行业协会已经联名将修改意见提交至有关政府部门,对新规提出了大量修改意见。 新规则征求意见稿中,明确放弃了通过综合评价确定中标企业,基本药物招标采取经济技术标和商务标综合评审,但经济技术标只占10%权重。所以,在制药企业看来,该项新政实质上还是沿用了最低价中标的“安徽模式”。 “广东招标新政中,有一个字肯定会影响医药市场的良性发展,那就是‘最低价中标’的‘最’字。” 全国人大代表蔡东晨发言开门见山。他告诉记者,需要经过107道工序、后期使用玻璃瓶、铝盖、橡胶包装的一个80万单位的青霉素,即使企业放弃利润,按照最低的成本价格也绝对不可能低于0.17元。但在某些省份的招标中标价中,有些企业就报出了0.17元的低价。 “这种没有底线的恶性价格之争,违背了《反不当竞争法》和《招标投标法》,患者、企业、政府到头来都要为此买单。”蔡东晨告诉记者。 在全国人大代表关彦斌看来,药品是一种特殊的商品,价格和质量息息相关。“除非所有的药品只要合格,内在的各项质量指标都相同,否则怎么能用一个简单的合格标准来衡量不同厂家生产的不同质量的药品呢?” 几位人大代表的意见得到了研讨会企业代表的认可,大多数企业认为此项招标新政并没有考虑到我国医药企业存在的不同的管理水平、同种药品之间质量存在差异这一客观事实,不开展质量评价,一律以最低价为交易价格,不利于引导企业持续提升药品质量和保障患者用药安全。 在6月7日成都举行的财富全球论坛上,全国人大代表刘革新作为论坛嘉宾,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谈到了制药企业和政府在药品价格和质量之间的博弈,“不论如何,我个人认为,广东药品招标新政中10%的技术标权重忽视了药品作为特殊商品的属性,因为药品既要安全,还要有效,而一味的低价则会对产业造成长期的消极影响。” |